各学院、部、各书院,各部门:
201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外〔2016〕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鼓励教师以争取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形式赴国外高校、科研机构访学、研修与合作。
二、请各单位动员教师积极申报,指导申报人做好研究计划,协助做好专家推荐,并填写好相关栏目。
本年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和《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已推荐人员不再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三、2016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几点变化:
1. 申请时要求提供外方邀请函;
2. 访问学者申报年龄由之前的45周岁调整到50周岁(1965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3. 派出有效期调整为一年(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4. 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不得自行改变国别,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逾期不派出则资格取消。
四、请申报人根据《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要求进行申报,同时请根据校《关于拟公派赴境外研修人员撰写教学、科研情况自评估报告的通知》撰写一份自评估报告。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5月10日前交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纸质和网上材料均由组织人事部统一报送。联系人:任蓓蓓,电子邮件:rbb1210@nau.edu.cn,办公电话:58318830,办公地点:中和楼408室。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