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图书馆自2016年5月4日开始办理2016年度第一期江苏省普通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办理对象:我校教师、科研人员以及研究生;
2、办理地点:浦口馆一楼总服务台;莫愁馆二楼借书处;
3、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校一卡通、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一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4、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4日下午15点,逾期不再补办;
5、联系电话:58318255
特此通知
图书馆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