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关于规范提供收费服务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07-13浏览次数:1122

各二级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为提供优质的收费服务,规范收费工作流程,现将有关财务收费服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服务内容

1.校内收费:按规定需要收取在校生学费、住宿费、考试报名费、特色项目培训费等;

2.社会收费:部门承办并按规定面向校内外人员收取的会议费、职业培训费等。

二、收费服务方式

1.校园银行卡批扣:主要针对在校生收费,根据收费数据从学生校园银行卡内批量扣取,分为集中批扣和不定期欠费批扣,学生应及时存款并关注扣款情况。

2.网上自助缴费(新增功能):主要针对社会收费中的个人缴款,根据各部门提交的申请以及网上缴费系统提交的数据按期开放自助缴费服务;

同时不定期提供面向在校生的校内欠费的自助缴费服务。

网上缴费网址:http://jf.nau.edu.cn/payment

3.汇款接收缴费:主要针对社会收费中的单位集中付款,缴费单位集中直接汇款至学校账户。

4.POS机收费:主要针对以上收费过程中无法顺利完成的情况提供的辅助收费,由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及时到财务部门进行核对计收。

三、收费工作流程

1.校内收费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委员会以及总务委员会公寓管理部等提供校内收费申请(附件1)和相关数据,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并发送数据至电子邮箱,财务部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收费。

2.社会收费由收费部门提交社会收费申请(附件2)和相关数据,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并发送数据至电子邮箱。

单位集中付款应采用汇款方式缴费,财务部收款5个工作日内计入往来款项;

个人缴费应采用网上自助缴费服务方式,并上传缴费数据至缴费系统,财务部在接到收费申请和网上数据后3个工作日批准并开放收费平台。

3.针对以上收费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需要另行提交POS机收费申请(附件3)和相关数据,并经财务部同意后办理POS缴费,原则上节假日不提供POS刷卡服务

4、各相关部门应在收费工作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和财务对账计收工作。

四、收费数据查询

1.校内收费数据每天定时同步至教务和学务有关系统,并在财务系统网上财务查询平台的“我的收费查询”栏目中提供明细查询;

2.社会收费中的网上缴费数据可以在网上缴费平台中查询,相关部门的缴费操作员可以实时查看缴费情况。

3.有关汇款缴费和POS机收费可以在财务结算中心柜面查询或者财务系统的网上财务查询平台的“我的往来查询”栏目中的“到款查询”界面中查询。

五、收费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刘宇,联系电话:025-58318882,电子邮箱:cwc@nau.edu.cn,办公地点:致明楼205室。

特此通知。

附件:财务部收费.zip

 

                                                          财务部

                                       20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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