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绩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文学院发布时间:2024-09-20浏览次数:10

文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成绩认定管理办法》(南审校发〔2023〕378号),文学院将根据学校要求,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成绩认定工作。希望全体同学发挥在创新创业实践中的主体作用,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积极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及时完成创新创业学分修读要求。


关于印发《南京审计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成绩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文学院

2024.9.20

发挥在创新创业实践中的主体作用,以个
人或团队的形式,积极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及时

完成创新创业学分修读要求。
发挥在创新创业实践中的主体作用,以个
人或团队的形式,积极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及时

完成创新创业学分修读要求。
发挥在创新创业实践中的主体作用,以个
人或团队的形式,积极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及时

完成创新创业学分修读要求。
发挥在创新创业实践中的主体作用,以个
人或团队的形式,积极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及时

完成创新创业学分修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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